关于转发《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院各部门:
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《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〔2020〕141号)文件转发,请各部门对照文件要求,积极组织推荐工作。拟推荐记大功人员材料请于9月29日前报组织人事处;拟推荐记功、嘉奖人员材料请于10月2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。按照文件要求,本次脱贫攻坚记功、嘉奖人员不与学院已经公示的记功、嘉奖人员重复奖励。
联系人:刘晟,联系电话:61013
附:湘人社函〔2020〕141号 (OA查看)
组织人事处
2020年9月23日